永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30  永鼎股份(6001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05证券简称:永鼎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3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9,034,9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87%;本次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后,永鼎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6,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9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2%。

●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9,546,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3.91%。截至公告披露日,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弟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46,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9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2%。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永鼎集团于2026年7月28日将其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的87,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永鼎集团
本次解质股份(股)87,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9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
解质时间2026年7月28日
持股数量(股)349,034,963
持股比例(%)23.8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96,5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7.6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60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部分于2026年7月28日办理了再质押,具体情况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2026年7月28日,永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2%)质押给工商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相关质押手续已于2026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永鼎集团是50,000,000否否2025-8-202031-12-31工商银行苏州示范区分行14.33%3.42%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50,000,000/////14.33%3.42%/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永鼎集团349,034,96323.87%96,500,000146,500,00041.97%10.02%0000
莫林弟511,0560.03%00000000
合计349,546,01923.91%96,500,000146,500,00041.91%10.02%000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8.62%,占公司总股本的4.45%,对应融资余额为24,000万元。

永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还款来源主要包括其生产经营所得及投资收益等。

2、控股股东永鼎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永鼎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

根据质押协议,本次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永鼎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股票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