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尔雅: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或“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3,388,738股,占公司总股本20.39%。美尔雅集团被冻结股份数量54,115,6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73.74%,占公司总股本的15.03%
●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40,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54,115,697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69.43%,占公司总股本的15.03%,累计被质押的股份4,551,9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5.84%,占公司总股本的1.26%;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2,702,792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3.47%,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公司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标记起始日 | 冻结/标记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美尔雅集团 | 2,000,000 | 2.73% | 0.56% | 否 | 2026年7月21日 | 2029年7月20日 | 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2,000,000 | 2.73% | 0.56% | - | - | - | - | - |
本次冻结系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据(2024)鄂0202民初3464号民事裁定书作出执行措施的补充冻结,执行案号为(2024)鄂0202执1902号,本次案件申请人为黄石辰晖科技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冻结和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郑继平先生累计被冻结和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美尔雅集团 | 73,388,738 | 20.39% | 54,115,697 | 0 | 73.74% | 15.03% |
| 郑继平 | 4,551,900 | 1.26% | 0 | 2,702,792 | 59.38% | 0.75% |
| 合计 | 77,940,638 | 21.65% | 54,115,697 | 2,702,792 | 72.90% | 15.78% |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函询了解,截至目前,美尔雅集团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对应金额为13,762万元,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逾期问题涉及的诉讼或仲裁纠纷正在积极协商中。控股股东美尔雅集团截至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目前,美尔雅集团所持公司上述股份被冻结或标记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美尔雅集团将积极解决涉诉事项,消除股份冻结。
本次股份冻结事项涉及控股股东与相关方之间的民事纠纷所采取的财产执行措施,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比例较高,如上述股份后续涉及相关处置,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
妥善解决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