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执业资质: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4、证书号:
08)。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承办。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商会大厦12层, 已取得由甘肃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6201)。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旺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祁连山、兰州黄河、三毛派神、亚盛集团、敦煌种业、中原内配、甘肃能化、方大炭素、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存君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酒钢宏兴、祁连山、敦煌种业、中原内配、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哈尔滨电气、乐心医疗、中公高科、中国动力2018年度审计报告,亚盛集团、莫高股份、甘肃电投、庄园牧场、华天科技、长城电工、万达电影、海默科技、敦煌种业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5. 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市场定价等因素。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信事务所执行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用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就拟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执业经验和专业人员,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60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4. 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5.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