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亚盛集团(600108)公司公告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依据客观合理,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所涉及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中的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战略要求,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就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规划,有利于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该规划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执业经验和专业人员,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本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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