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事务所的通知,因其内部工作调整,原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不再担任公司2024年年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现委派童成录接替刘会锋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刘会锋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因大信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童成录接替刘
会锋作为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童成录,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作为项目合伙人完成了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童成录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