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人,实际表决的董事十一人。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陈简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