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10-09  国金证券(600109)公司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4日、 2026年9月3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维护公司市值 及股东权益”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1,739.9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472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0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8.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29,460.00元(不含交易 费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83,262,908 股减少至 3,665,863,308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 16日、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15日、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52)《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65)《关于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68)《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73)《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7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且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 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 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3楼

2、申报时间:2026年10月9日起45天内9:00-11:3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洋 吴韩

4、联系电话:028-86690115/86699546

5、邮箱地址:wangyang1@gjzq.com.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 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