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向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拟于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捐赠的方式,以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向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诺德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
●诺德公益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松青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诺德公益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传递公益正能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3年度以自有资金捐赠的方式,以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向诺德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用于扶贫济困、助学、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诺德公益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诺德公益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松青先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金会名称: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
2、基金会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3、设立批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
4、设立时间:2022年5月23日
5、业务范围:扶贫济困、助学、救灾
6、法定代表人:许松青
7、原始基金数额:500万元,来源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红树华府A座1606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有利于传递公益正能量,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诺德公益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许松青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事项有利于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有利于传递公益正能量,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事项有利于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有利于传递公益正能量,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事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