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诺德股份(600110)公司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或“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稳健经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同时,子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补充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套期保值业务”包括“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中:“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针对有色金属铜的现货交易,为锁定采购成本和销售利润,遵循期货期权和现货数量相当、方向相反、品种相关的套期保值原则,进行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而在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货期权、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的业务。第四条 公司参与期货期权交易以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能影响自身主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防范经营过程中的风险。第五条 从事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在期货期权市场,仅限于从事铜一个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 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必须保证期货头寸有实货头寸基础,期货持仓不得超过已签署现货合同或已确定将操作现货合同总交易量的100%;

(三) 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要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的强制平仓风险。

(四) 管理和操作分离的原则。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负责整体管理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套期保值方案和套保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所操作期货由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悦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或诺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执行(下称“执行公司”),执行公司及时掌握公司整体原料、销售、库存头寸及实货情况,总体控制经营风险。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对执行公司的套保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操作的合规性进行整体管理。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

(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需与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相匹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针对公司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四)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六条 公司从事一切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活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

第七条 公司参与套期保值业务必须要构建完善的组织管理与风控体系,设立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公司授权的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由期货管理部、期货交易部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建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工作原则、方针;对年度和季度等套期保值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和要求;

(二)负责审议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及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

(三)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四)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五)听取期货管理部及期货交易部的工作报告,向期货管理部及期货交易部传达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批准授权范围内的管理和奖励办法;

(六)组织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应急处理等;

(七)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下设期货交易部,期货管理部。期货交易部设交易员岗位。期货管理部设核算及风险控制岗位、资金及财务专员岗位。各岗位人员有效分离,不得交叉或越权行使职责,确保相互监督制约。

第十条 期货交易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

期货管理部

核算及风控员

资金及财务专员

期货交易部

交易员

(二)负责制订、调整套期保值计划、交易方案及资金需求计划,并报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审批;

(三)负责在权限范围以内组织执行具体的套期保值交易,若超出权限则需即时报期货管理部及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四)负责定期提交套期保值书面工作报告及编制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 期货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性审核;

(二)负责在保证金限额内做好资金的安排和调度工作;

(三)负责对交易员所申请超过其额度交易范围内业务审核,并汇报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审批;

(四)负责套期保值中保证金的即时汇出及结算,确保套期保值业务核算准确无误。

(五)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账务处理并与执行公司财务主管对接;

(六)审核套期保值交易数据日报表,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七)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第三章 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年度计划制定。期货交易部与期货管理部共同依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原料、成材、外汇的敞口风险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本年度套期保值交易中期货交易部可操作额度、所需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需求币种、套期关系指定、套期策略、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风险分析、风险管理目标及风险控制措施等,经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保证金额度在年度董事会授权。

第十三条 套期保值操作。期货交易部根据现货购销及生产具体情况、期货市场价格行情、外汇政策、汇率变动情况以及市场分析,严格按照年度计划规定,执行套期保值操作。若根据购销及生产具体情况、外汇变动情况和市场实际变化,需要调整期货交易部可操作额度或方案,则需向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报告并经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 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账户管理和资金调拨。期货管理部向财务部提交资金调拨申请,资金及财务专员岗位按公司审批手续审核批准后拨付资金,并负责在交易员平仓后回调资金。资金到位后,期货交易部根据套期保值方案选择合适时机建仓、平仓等。

第十五条 核算及风控岗位全程跟踪方案审核及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交易结算单必须经核算及风控岗位审核并拷贝留存。

第十六条 期货管理部核对结算账单。若结算单与下单历史和交易方案不一致,则需核查原因,并向期货公司质疑。若发生错单情况,则按第二十二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资金及财务专员同执行公司财务主管核对资金往来单据及结算单,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账务处理。

第四章 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期货和外汇是高风险行业,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均要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充分关注期货经纪公司选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等关键环节,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使风险管理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第十九条 建立风险测算系统:

(一)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金额、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金额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金额、可追加保证金额度;

(二)套保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拟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二十条 设置核算及风控岗位全程跟踪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对期货管理部直接负责,并最终对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负责。

(一)核算及风控岗位严格审核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及本办法规定的内容等,若不符,将方案退回期货交易部按要求修改,做好风险的事前控制;

(二)核算及风控岗位须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审批的套期保值方案监督期货交易执行过程;

(三)及时发现、报告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第二十一条 建立风险报告和处理机制:

(一)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核算及风控岗位,核算及风控岗位立即启动风险处理程序或向上级报告。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核算及风控岗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1.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期货经纪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3.有违反套期保值方案的操作行为;

4.套期保值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5.套期保值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三)风险处置。期货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套期保值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选择风险管理工具,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一)当发生由于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期货交易部通知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由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交易所或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处理过程及结果上报领导小组。

(二)当发生由于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交易员立即向核算及风控专员和期货领导小组报告,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套保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交易过程和内部财务处理进行全面审核,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第五章 内控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期货业务定期报告制度:

(一)期货交易部根据每日交易情况建立套期保值统计核算台帐并向核算及风控岗位报告新建头寸、计划建仓、平仓头寸,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状况及保证金使用状况等信息,防止出现透支开仓或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的情况。

(二)期货管理部每月初向期货领导小组提交上月套期保值业务报告,包括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套期保值效果、未来价格趋势等相关分析。

(三)期货交易部和期货管理部年末形成套期保值年度报告,经期货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期货业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因保证金未即时到账等原因被强行平仓、相关法律纠纷等事项时,期货管理部应立即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在事项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相关情况,并对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处理情况建立周报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期货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各类内部报告及批复文件等由期货管理部整理,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

第二十八条 期货交易保密制度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套期保值交易有关的信息。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与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由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 违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人员,视情节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关人员及责任人处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规定所涉及的交易指令、资金拨付、下单、结算确认、风控等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交易风险由公司承担。超越权限进行的资金拨付、下单交易等行为,由越权操作者对交易风险或者损失承担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或者本办法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补充规定或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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