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8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7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董事会决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00,603份。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41,940份。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当次行权期行权比例为O,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在对应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50,000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92,543份。注销处理上述股票期权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28人变更为104人,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664,840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9人变更为8人,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00,0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本次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192,543份,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