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1,698.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1,628,301.88 元。2022年2月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32,911,693.7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4,382,394.48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19,999,978.5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20,544,298.60 |
募集资金净额 | 1,399,455,679.9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132,911,693.75 |
其中:2020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660,999,948.50 |
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47,619,953.36 |
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88,438,486.94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35,853,304.95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加理财产品收益 | 5,085,042.34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7,246,634.01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54,382,394.48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 54,382,394.4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660,036,445.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81,696,962.3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9,648,681.24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288,20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16,571,698.12 |
募集资金净额 | 2,271,628,301.88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660,036,445.00 |
其中:2022年度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581,696,962.39 |
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831,610,983.63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46,728,498.9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3,473,987.23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5,417,162.87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489,648,681.24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 489,648,681.2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1970621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0301201000337595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 44243001040044583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 105059061958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海支行 | 338130100100149227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16950000003934984 | 0.00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0301201000344976 | 54,382,394.48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营业部 | 105059450809 | 0.00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1993414 | 0.00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 105059453935 | 0.00 |
合计 | - | 54,382,394.48 |
注:公司已注销上述余额为0元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8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6日,公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2178552 | 63,390.26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338130100100192170 | 137,946.6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4850137 | 677,738.97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 28010001040025922 | 3,722.08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5063586416 | 1,676.87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313051 | 0.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320576 | 0.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0039038003004793098 | 0.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 44244701040014317 | 44814930.19 |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659608 | 443,949,276.27 |
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659532 | 0.00 |
合计 | 489,648,681.24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暨2022年度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募集资金余额和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2023年5月2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表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945.5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85.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3,291.1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3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否 | 97,945.59 | 97,945.59 | 3,585.33 | 71,291.19 | -26,654.40 | 72.79 | 2022年10月 | 2,263.72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1,999.98 | 41,999.98 | - | 41,999.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39,945.57 | 139,945.57 | 3,585.33 | 113,291.17 | -26,654.40 | 80.95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6月,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厂房建设进度滞后及部分设备采购交货周期延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月1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项目于2022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履行相关结项审批程序后,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1,724.66万元。
附表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7,162.8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72.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6,003.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3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95,000.00 | 95,000.00 | 24,386.04 | 51,770.81 | -43,229.19 | 54.50 | 2023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 否 | 78,342.83 | 78,342.83 | 286.81 | 60,412.83 | -17,930.00 | 77.11 | 2022年6月 | 465.03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53,820.00 | 53,820.00 | 53,82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27,162.83 | 227,162.83 | 24,672.85 | 166,003.64 | 73.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89,648,681.24元,为暂时未投入项目的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由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八一东路9号变更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四连山平台,A5路以东、B1路以南、黄思湾路以西、金山大道以北,项目名称由“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变更为“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除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外,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
注: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履行相关结项审批程序后,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541.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