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陈立志董事长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