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同意子公司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