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4010958;发证时间: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惠州电子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023年惠州电子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