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跨界收购期货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2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持续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一步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