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准的说明
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拟向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合计37.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为2024年5月15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4日之间)上市公司(600110.SH)、上证指数(000001.SH)以及锂电池(中信)(CI005479.WI)的收盘价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 披露前21个交易日(2024年4月11日) | 披露前1个交易日(2024年5月14日) | 涨跌幅 |
诺德股份(600110.SH)股票收盘价(元/股) | 4.69 | 4.26 | -9.17%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034.25 | 3,145.77 | 3.68% |
锂电池(中信)(CI005479.WI) | 2,921.80 | 2,979.86 | 1.99%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12.84%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 -11.16%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wind。
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