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6日登记在册的A股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诺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8,194,731 | 12.49 |
2 | 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8.59 |
3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8.59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940,901 | 0.91 |
5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1,291,600 | 0.65 |
6 | 刘国华 | 8,566,600 | 0.49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122,900 | 0.41 |
8 | 林彬 | 5,416,988 | 0.31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95,200 | 0.30 |
10 | 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 | 4,950,000 | 0.28 |
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诺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8,194,731 | 12.49 |
2 | 深圳市诺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8.59 |
3 | 深圳市弘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8.59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940,901 | 0.91 |
5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1,291,600 | 0.65 |
6 | 刘国华 | 8,566,600 | 0.49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122,900 | 0.41 |
8 | 林彬 | 5,416,988 | 0.31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95,200 | 0.30 |
10 | 中科应化(长春)科技有限公司 | 4,950,000 | 0.28 |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