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0.5亿元~1亿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291,600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此次回购股份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通知债权人。2024年7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未满45天,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尚未完成注销,故公司还未开始实施此次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