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9-09  诺德股份(600110)公司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0.5亿元~1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回购股份的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正在加紧推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后,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