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