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于2026 年6 月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 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 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注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 名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 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 万份。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
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7 名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对应股票 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505 万份。
董事孙志芳为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 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回避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