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2023年6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4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6月,公司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国贸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6,176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9%。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10家控股子公司及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所属1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55亿元;另设“担保储备池”额度15亿元,用于对年度内新设控股企业和现有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75.5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0%。
根据公司《担保管理办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指年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48
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方稀土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等公告。
2023年6月,公司为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贸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6,176万元。具体如下:
被担保人名称 | 债权人 名称 | 2023年6月 担保金额 (万元) | 累计担 保余额 (万元) | 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担保 方式 | 担保原因及范围 | 担保 期限 | 是否有反担保 | 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 年度已批准担保 总额度 (万元) | 剩余担保额度 (万元) |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 | 逾期担保情况 |
国贸公司 |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 | 0 | 28,055 | 1.41 | 连带责任保证 | 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合同项下各项借款、融资及其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等。具体范围以各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 半年 | 是 | 无 | 180,000 | 139,912 | 37.63 | 无 |
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 6,176 | 12,033 | 0.61 | ||||||||||
合计 | 6,176 | 40,088 | 2.02 | \ | \ | \ | \ | \ | 180,000 | 139,912 | \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6834012598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147,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占成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5楼经营范围: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合金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成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精矿、黑色金属矿、钢材、原煤、精煤、粉煤、块煤、焦炭的采购和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铂钯铑贵金属原料销售。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国贸公司5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210,275.76 | 253,833.13 |
总负债 | 79,129.71 | 122,843.16 |
净资产 | 131,146.05 | 130,989.97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84,579.11 | 988,301.08 |
净利润 | 156.08 | -22,096.50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为国贸公司与交通银行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与交通银行包头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向国贸公司签发的国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3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5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就该笔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金额为13,677万元。国贸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2.为国贸公司与交通银行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与交通银行包头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协议约定公司为交通银行向国贸公司签发的国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3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5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就该笔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金额为14,378万元。国贸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3.为国贸公司与招商银行办理国际信用证业务,公司与招商银行包头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协议约定公司为招商银行向国贸公司签发的国际信用证提供最高额2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担保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0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就该笔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金额为12,033万元。国贸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国贸公司以其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促进其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是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满足其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其运营质量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额大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降低担保风险。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49%。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