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监事会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北方稀土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