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增资20亿元,为其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提供保障。
一、增资概述
202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实施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美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不超过779,928.98万元建设“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及华美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融资等方式为项目实施提供资金支持。目前,项目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结合公司、华美公司及项目建设实际,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华美公司增资20亿元,为其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支持,为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提供保障。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62644034X4成立时间:2001年6月28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325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齐广和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经营范围: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回收与销售。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总资产 | 168,962.73 | 115,616.26 |
净资产 | 67,232.53 | 72,927.38 |
2023年1月-9月 (未经审计) | 2022年度 (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05,908.09 | 348,114.33 |
净利润 | 12,020.28 | 9,604.21 |
三、增资情况
根据国家对项目自有资本金比例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资时限规定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华美公
司增资20亿元。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资产评估,以最近一期财务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本次向华美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实际需求,以分期支付方式逐步完成增资实缴。增资款将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四、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华美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保证其作为项目建设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是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投资建设涉及的具体资金运作及实施方式,不属于公司对项目形成的新增投资。公司向华美公司增资为其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将增加其资产规模,在保障项目建设按计划优质高效顺利推进的同时,有利于提高华美公司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资款以分期方式支付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