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北方稀土(600111)公司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会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宁波招宝磁业有限公司等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三名)。因前期一名监事离任,监事会现在任监事六名(其中职工监事三名),需补选一名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提名赵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赵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

公司监事的能力和资格。

监事会同意赵梅女士作为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赵梅女士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履行监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赵梅女士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期间,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赵梅,女,1979年8月出生,2003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13年6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派驻物资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办;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2023年12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