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3  北方稀土(600111)公司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 方稀土)董事会于2026 年6 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 人,实际出席董事14 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北方稀土“十五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 内蒙古和稀土行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市等上级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打造 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愿景,充分发挥“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 责任,保障我国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坚持以“智能化、绿色 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主责主业, 完善全元素全品类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 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更为安全的发展,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十五五”发展规划》。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支撑公司稳健经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为主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经理层成员薪 酬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章程》 《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拟定经理层成员2025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并按照方案向经理层成 员兑现年薪。经理层成员年薪与公司经营业绩联动浮动,经营业绩提 升则年薪同步上调,经营业绩下滑则年薪相应下调。

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办法,结合2025 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进行测算,拟定2025 年度公司经理层正职年薪标准为70.70 万元(绩 效年薪为46.70 万元),经理层副职绩效年薪为正职的0.9 倍。

经营管理团队正职绩效年薪不参与差异化分配,经理层副职绩效 年薪差异化分配拟按照以下原则执行,即根据经理层副职人数、任职

月份测算确定经理层副职绩效年薪总额,并在总额内,按照年度副职 综合考核评价情况、年度契约化完成情况(得分权重各占50%)进行 薪酬差异化分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关联委员张庆峰回避了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宋泠回 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以下简称稀土院) 建设与发展,增强公司在工艺改造、产品性能优化、新材料应用等方 面的研发能力,公司拟根据审计评估结果,与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院 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按当前持股比例对稀土院实施增资,其中包钢 (集团)公司现金出资3,836.68 万元,持股比例提升至42.08%;公 司现金出资4,864.71 万元,持股比例提升至53.36%。稀土院股东内 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主要是为 稀土院全资收购所属控股子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公司)所需资金,保证收购按期完 成和创新平台后续业务平稳顺行。

稀土院作为公司科技创新的核心机构,本次增资能够进一步支持 稀土院建设与发展,增强在工艺改造、产品性能优化、新材料应用等 方面的研发能力,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为包头市拓展稀土应用领 域场景和快速推进“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有利于助力 其优化运营水平,为其全资收购瑞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为创新平台 申报、科技成果孵化等提供助力,为公司科技创新创造更大的平台和 空间。本次增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 重大影响。增资完成后,稀土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 宋泠、杨志强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

(五)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包头稀土产品交易 所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交所)行业影响力与公信力,将稀交所打 造成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全国性第三方稀土交易平台,公司拟通过 引入新的股东推动股权多元化,进一步优化稀交所股权结构,拟根据 审计评估结果,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持有的稀交所12.22% 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预计交易价格为2,920.58 万元;拟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稀交所 23.10%股权,其中:9.24%股权拟转让给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交易价格2,208.36 万元;4.62%股权拟转让给包头正信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交易价格1104.18 万元;剩余9.24%股权拟以 公开对外转让方式由市场竞价交易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全部成交后,公司对稀交所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9.24%,稀交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合作共建共赢 的原则,主动协调稀交所各方股东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与 资源优势,为稀交所建成国家级稀土(金属)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助力。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股权转让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受让方资料、确认受让方与具体挂牌方式、起草转让协议等。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 宋泠、杨志强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

(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