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子公司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力”)、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开关”)、江苏银河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河”)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
案件数量:29起
案号:(2021)黔01执854号、(2021)黔0402执3271号、(2020)浙0382执6014号、(2020)沪0117执6966号、(2020)粤0607执4142号等
依据文书号:(2019)黔01民初1569号、(2020)黔0402民初5239号、(2020)浙0382民初7353号、(2020)沪74民终16号、(2020)粤06民终4423号等
执行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等
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履行情况:未履行完毕
(二)被执行人为长征电力
案件数量:9起
案号:(2020)浙0382执6014号、(2020)粤0607执4142号、(2020)鄂0114执1087号、(2021)黔0304执3132号等
依据文书号:(2020)浙0382民初7353号、(2019)粤0607民初5995号、(2020)鄂0114民初1827号、(2021)黔0304民初1729号等
执行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等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情况:未履行完毕
(三)被执行人为银河开关
案件数量:4起
案号:(2021)沪0112执5293号、(2021)黔01执917号、(2021)皖0811执613号、(2022)粤03执3380号
依据文书号:(2020)沪0112民初40337号、(2020)黔01民初1425号、(2021)皖0811民初191号、(2019)粤03民初1971号
执行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履行情况:未履行完毕
(4)被执行人为江苏银河
案件数量:3起
案号:(2021)粤0306执2041号、(2021)苏0582执3063号、(2021)桂0204执2416号
依据文书号:(2020)粤0306民初24898号、(2020)苏0582民初13159号、(2021)桂0204民初1911号
执行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失信行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履行情况:未履行完毕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涉案件诉讼金额合计约为9,982.47万元。
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要原因
公司与相关当事人因借贷纠纷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等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长征电力、银河开关、江苏银河因与相关当事人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