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关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进展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表决结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因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于近日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了更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正事项
更正前:
表决结果汇报中表决事项“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出席有表决权人数28人,同意人数15人,同意表决权额4,181,618,127.12元,人数比例53.57%,表决额比例73.29%;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事项1: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通过
更正后:
更正为表决事项“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出席有表决权人数28人,同意人数13人,同意表决权额4,007,309,484.73元,人数比例46.43%,表决额比例
70.24%;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事项1: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不通过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更正后的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有表决债权人28位,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5,705,330,720.96元,实到债权人28位,表决权额5,705,330.720.96元,占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事项 | 出席有表决权人数(人) | 同意人数(人) | 同意表决权额(元) | 人数比例(%) | 表决额比例(%) |
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 28 | 13 | 4,007,309,484.73 | 46.43 | 70.24 |
财产管理方案 | 28 | 13 | 4,007,309,484.73 | 46.43 | 70.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事项1: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 ?通过 / ?不通过
2、表决事项2:财产管理方案 ?通过 / ?不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