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相关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目前存在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尚未解决,经公司自查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4,5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28,814.51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7,925万元。
?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日收盘价为0.71元/股,已连续7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
? 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日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3年度,公司实现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5,448.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01.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606.63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037.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2.27万元,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658.90万元。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相关股东书面征询核实:除已经依法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原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4,5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28,814.51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7,925万元。
(二)鉴于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尚未解决,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2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所处的输变电设备行业平均市净率3.51,公司市净率-1.85,公司市净率为负值,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日收盘价为0.71元/股,已连续7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1元,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