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8  浙江东日(600113)公司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分别是陈加泽、杨澄宇、叶郁郁、鲁贤、黄胜凯、徐笑淑、费忠新、车磊、朱欣。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提前5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加泽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肉类批发交易市场业务能力,并延伸布局产业上游生猪屠宰和肉制品深加工产业链,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东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食品”)拟与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集团”)签署《租赁合同》、《综合物业服务协议书》,承租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上戍乡外垟村的房产与土地(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用于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业务的开展,标的资产总面积约为19343.61平方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履约保证。

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租赁价格按温州东瓯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以2023年5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瓯评报字[2023]第174号)的租金评估值协商确定。首年租金按照评估值确定为317.66万元,租金前二年不变,第三年起每三年按上年基数环比递增3%。租赁期租金总额为3216.26万元,综合物业服务总额为280.09万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33年 7月23日止,本次租赁期累计金额(含物业服务费)约为3496.34万元。鉴于本次交易对方菜篮子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公司本次与菜篮子集团拟签署的《租赁合同》、《综合物业服务协议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相关协议的签署。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费忠新、车磊、朱欣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关联董事陈加泽、鲁贤、黄胜凯、徐笑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