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4-09  浙江东日(600113)公司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目 录

1、 会议议程------------------------------------------------3

2、 会议须知----------------------------------------------4-5

3、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6

4、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7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14:30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合众大厦12层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主持人:陈加泽董事长

1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来宾及股东出席情况 主持人2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董事会秘书二、

一、大会介绍

会议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会议议案

三、审议、表决

1 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表决

主持人

股东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4 宣读表决结果 监票人5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秘书6 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7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8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融资融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

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

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1小时。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

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明确发言的主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

音状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七、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参加现

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八、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九、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在表决

栏中填写投票数;不填、夹写规定以外文字或填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宣读《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宣读《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后续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