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更正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睦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因工作人员失误,其中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金额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更正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
二、担保基本情况
更正前: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
0899230207-1、0899230208-1)。根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规定,公司分别为上海富驰和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08992302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0899230208)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最高债权限额共计人民币18,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已审议的担保 最高额度 | 本次最高债权 限额 | 已提供担保 余额 |
1 | 浙江东睦科达 | 50,000 | 10,000 | 25,990 |
2 | 上海富驰 | 80,000 | 8,000 | 47,000 |
合计 | 130,000 | 18,000 | 72,990 |
更正后:
2023年3月2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0899230207-1、0899230208-1)。根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规定,公司分别为上海富驰和浙江东睦科达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编号:0899230207、0899230208)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最高债权限额共计人民币28,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已审议的担保 最高额度 | 本次最高债权 限额 | 已提供担保 余额 |
1 | 浙江东睦科达 | 50,000 | 8,000 | 25,990 |
2 | 上海富驰 | 80,000 | 20,000 | 47,000 |
合计 | 130,000 | 28,000 | 72,99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更正前:
(一)保证范围
1、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编号分别为0899230207、0899230208的《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富驰和浙江东睦科达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和人民币8,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更正后:
(一)保证范围
1、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编号分别为0899230207、0899230208的《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富驰和浙江东睦科达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0万元和人民币8,00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