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关于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解除抵押的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关于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解除
抵押的公告
一、资产抵押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6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智造”)以其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2023年6月9日,连云港富驰智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号:(2023)进出银(甬信抵)字第1-006号),连云港富驰智造将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该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额为
2.30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和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7、2023-027、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资产解除抵押情况
连云港富驰智造已提前偿还上述抵押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并于2024年8月15日办理完成上述资产抵押的解除手续,连云港富驰智造相关资产抵押正式解除。
本次解除资产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