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2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养民召集,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晚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连同第一项审议通过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披露。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