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6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航”)第九届董事会第27次普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董事长王志清召集,于2023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电商公司收购东航传媒55%股权的议案》。
同意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收购价格以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志清、李养民、唐兵、林万里、姜疆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待相关方签署具体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对外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技术公司收购东航进出口55%股权的议案》。
同意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
公司所持东方航空进出口有限公司55%股权,收购价格以经上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志清、李养民、唐兵、林万里、姜疆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待相关方签署具体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对外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项目,以“货币+非货币财产”方式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2亿元。
本议案由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周启民担任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公司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均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股东而言公平合理。
待公司签署具体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对外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云南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清算注销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套期保值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同意公司2024年套期保值工作计划。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制定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美国监管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非日常交易管理规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