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三峡水利(600116)公司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1日发出。2023年9月27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3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俊主持,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关于制定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公司回购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提升公司股份回购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会议决定制定《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打造以配售电为基础的一流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回购方案》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049号)。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二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