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3-049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9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62,472,445 | 13.73 |
2 | 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3,648,628 | 8.04 |
3 |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1,108,331 | 6.33 |
4 |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1,000,453 | 5.81 |
5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98,208,000 | 5.14 |
6 | 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55,587,556 | 2.91 |
7 | 重庆新禹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5,043,397 | 2.88 |
8 | 三峡电能有限公司 | 47,977,679 | 2.51 |
9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46,837,500 | 2.45 |
10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45,730,551 | 2.39 |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