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三峡水利(600116)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6-014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以网络传输的方式于2026 年4 月10 日发出。2026 年4 月21 日,会议 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 号升伟晶石公元11 栋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应到董事14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4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 林峰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的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 年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详见 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回避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7.《关于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5 年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23,385.16 万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1,142.01 万元,减少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共计20,594.08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临2026-015 号)。

8.《关于公司2025 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议同意公司2025 年度资产核销损失1,849 万 元,主要系报废固定资产损失以及应收账款核销损失。上述损失核销减少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1 万元。

9.《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10.《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11.《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84,124,501.01 元,按《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412,450.10 元后, 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525,712,050.91 元,加上母公司2024 年末未 分配利润1,475,436,008.73 元,扣除根据股东会决议支付2024 年度普通股股利 75,727,652.52 元,支付2025 年前三季度普通股股利94,659,565.65 元后,年

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0,760,841.47 元。

会议同意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0.75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 年4 月22 日,公司总股本1,912,142,904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18,951,591 股后为1,893,191,313 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141,989,348.4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若在上 述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同时,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具体实施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6-016 号)。

13.《关于公司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会议决定,2026 年度公司计划完成售电量153.20 亿千瓦时。

14.《关于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核定2026 年度公司融资余额的议案》;

会议核定,2026 年度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148 亿元,适用期限为2026 年1 月至下一次股东会重新核定融资余额之前。公司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贷款、票据、信用证、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含售 后回租)及债券融资等。

16.《关于明确公司2025 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定的2025 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为2024 年 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至下一次股东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结合公司2026 年 度无担保计划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年度担保计划管理,闭环年度担保 计划适用期限,会议同意提请股东会明确2025 年度担保计划适用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终止。

17.《关于公司202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持续提高公司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夯实电力主业,结合生产实际和年度 工作总体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6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总额为42,695 万元。项目包括:乌江电网发变电集控工程6,332 万元、巨木岭220 千伏变电站 扩建工程2,364 万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 千伏及以下项目4,551 万元、 万州长坪35 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1,071 万元、秀山三角滩至湘西110 千伏 输变电工程671 万元、电网类前期项目742 万元、技改及购置项目26,964 万元。

18.《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19.《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20.《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2025 年度执行情况评估 报告》(详见2026 年4 月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1.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度全面风险评估结果的议案》;

23.《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切实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投资项目推进及存量贷款到期置换对融资金 额、融资成本的管控要求,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 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负责制定及调整发行方案等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 方案内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注册发行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2026-018 号)。

24.《关于修订<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制度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规章制度的决策和管理流 程,会议同意对《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25.《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意见情况

(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第三、第四、第七至十和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项议 案进行了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章和公司内控 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和工作方式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年 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

2.《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 年

度审计工作中,遵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 务。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 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4.《关于公司2025 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1)公司本次年度资产损失核销事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损失核销 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5.《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6.《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重大缺陷。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7.《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

(1)公司2025 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度合规管体系评价结果整 体有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结果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8.《关于公司2026 年度风险评估结果的议案》

(1)公司2026 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点清晰,目标明确,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 年度风险评估结果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9.《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1)《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 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10.《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 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对第十一项议案进行审议,审议意见如下:

《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以及成果。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战 略与ESG 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 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上述第一、第十二、第十五、第十六、第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