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宁特钢”)控股股东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龙”)持有西宁特钢股份975,144,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天津建龙本次质押公司146,329,232股股份,是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向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的期限一年,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500,000,000.00)的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质押完成后,天津建龙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24,035,132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3.99%,占公司总股本的19.1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获悉控股股东天津建龙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146,329,232 | 否 | 否 | 2024年10月30日 | 申请质押解除日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15% | 4.4954% | 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
合计 | —— | 146,329,232 | —— | —— | —— | —— | —— | 15% | 4.4954% | —— |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津建龙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 975,144,766 | 29.96% | 477,705,900 | 624,035,132 | 63.99% | 19.17% | 0 | 0 | 0 | 0 |
合计 | 975,144,766 | 29.96% | 477,705,900 | 624,035,132 | 63.99% | 19.17% | 0 | 0 | 0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项目 |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 | 还款资金来源、资金偿还能力 |
未来半年 | 0 | 0% | 0% | 0 | 无 |
一年内 | 146,329,232 | 15% | 4.4954% | 500,000,000 | 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 |
注:不排除控股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1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建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是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向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的期限一年,人民币金额伍亿元整(?500,000,000.00)的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2本次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3本次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资金偿还能力、可能发生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建龙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天津建龙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积极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