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6 月11 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天津建龙钢 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天津建龙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过去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的控股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已纳入公司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管理。过去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及其他关 联人未进行与本次股份认购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37)。
同日,公司与天津建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
天津建龙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 关联交易。
过去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的控股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已纳入公司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进行管理。过去12 个月,公司与天津建龙及其他关联 人未进行与本次股份认购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6 年6 月11 日
(二)股份认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西宁特钢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结果保 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三)补充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补充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且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生 效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起生效。
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补充协议同 时终止。
(四)其他
补充协议系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和完善,系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组成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提及但《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有约定的,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约定为准。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有利 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 整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6 月11 日,公司第十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