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独立董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3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中国卫星2022年年度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
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
月
日的对外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中国卫星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75
元(含税)。截至2022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1, 182, 489, 1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8, 686, 685. 13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要求,审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中国卫星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022年,公司未发生违反证监会、交易所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中国卫星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卫星关于审议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考核结论及经营层专项奖励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国卫星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考核结论能够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公司在2022年度深化市场化改革和归核聚焦等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意提取专项奖励用于经营层人员的激励。
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中国卫星关于继续执行《金融服务协议》暨确定2023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的议案、中国卫星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通过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报表、风险报告等相关文件的审阅,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了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降低融资风险,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同意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卫星关于2023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议案中涉及的关联交易额度。
八、中国卫星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审议相关文件,并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简称:致同)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我们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聘请致同符合公司管理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致同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能够独立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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