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关于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长江投资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履行了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国兴、刘涛、袁敏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