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国泰君安关于长江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1-18  长江投资(600119)公司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共同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对长江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联合集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870,370股新股。2021年1月7日,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07,400,000股增加至365,270,370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长江联合集团承诺: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长江联合集团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8日(星期一)(顺延至原解除限售日期2024 年 1 月 7日的下一交易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7,870,37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1月5日)365,270,370股的15.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长江联合集团;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资金来源配售股数(股)锁定期(月)
1长江联合集团自有资金57,870,37036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7,870,37015.84-57,870,370--
其中:高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售股57,870,37015.84-57,870,37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07,400,00084.1657,870,370365,270,370100.00
三、股份总数365,270,370100.00-365,270,370100.00

注1:首发后限售股是指因定向增发或追加限售等原因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注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注3: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24年1月5日的股东名册填写;注4: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江投资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国泰君安对长江投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翔云 韩文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