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乐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工作调整,李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乐先生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李乐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了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陈建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件:陈建霖先生简历
陈建霖,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市闸北区城市发展投资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江联合置地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现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建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建霖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