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p3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 p5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 p64.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P75.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P146.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P187.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P248.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P269.《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P2710.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P28
11.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P50
12.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P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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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 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时
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佳杰路89号2号楼小报告厅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委托人。
四、主持:鲁国锋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0.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11.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12.宣读会议议案表决办法;
13.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4.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数;
15.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6.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7.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8.宣读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秘书处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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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司相关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六、本次大会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大会秘书处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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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2024年6月
议案一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鲁国锋
各位股东:
2023年,董事会坚定围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严格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在此,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2023年公司经营完成情况
1.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23年末资产总额74,628.65万元,负债总额38,298.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623.9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15,706.17万元。
2.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完成营业收入86,258.58万元。
3.净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0.18万元,比2022年同期增加2,311.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944.15万元。
二、2023年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发挥战略指引,推进落地落实
2023年,公司紧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编制形成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通过明确行动目标和工作思路,拟定了详细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并构建了“2+1+X”的业务发展框架,有助于积极推进公司的稳健增长和长期价值提升。该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经营目标管理为抓手,通过激励约束机制传导,促进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发展和效益提升。一是引导长发国际货运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运营,实现良好收益;二是激励长望科技采用“天地协同、软硬结合、创新驱动”的策略,进行资源整合并释放发展动力;三是支持世灏国际在维持豪华车物流业务稳定的同时探索新的业务方向;四是保障长发货运维持其稳健发展的势头;五是帮助新设立的住房租赁公司争取项目资源,确保高质量项目顺利实施。
(二)优化母子公司管控,加强重大风险防范
针对总部投资控股特性和子企业业务的多样性,指导经营层实施“基础管理+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管控”的模式。基础管理方面,以落实各级董事会职权为重点,确保重大事项集中决策及有效执行;优化监督管理,提高资产监管和运营的专业化能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工资绩效管理、风险动态管理等。问题导向和分类施策方面,针对不同子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现状,制定并实施重要管理制度,确保管理措施精准有
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治理结构,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了《投资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投资,提升投资效率,减少风险。同时,为保护投后资产价值,建立了《投后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并为合理评估领导成效及薪酬,制定了《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此外,公司强化了长发国际货运应收账款风险防控、长望科技存货、世灏国际采购、住房租赁公司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
三、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职,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战略决策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等15项议案。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目标责任书的议案》等33项董事会议案。董事会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筹备和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切实做到会前认真审阅和研究议案资料,必要时提前与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各位董事均按规定参加会议,充分讨论,参与决策。注重对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有效落实。
(二)积极发挥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的专项职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对公司制定的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提出了专业化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议,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计划,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程序,并与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进行了多次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进行监督和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内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经营管理层考核结果、制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制定《2023年度目标责任书》等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年内新任的董事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认真贯彻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年内完成公司4次定期报告和32项临时公告披露,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的应披尽披职责,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
在信息披露事后监管机制下,公司董事会一直高度重视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应披露信息的管理和披露工作,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董事会不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
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重视并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年内组织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等两次业绩说明会;日常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等方式积极开展投资者交流与互动,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2024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2024年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履职的第一年,董事会将继续围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这一总体目标,以“创新、开拓、深改、风控”作为年度工作主题,不断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的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一)谋划新发展,探索新赛道
在2024年,董事会将引导公司深化战略定位,并积极推动长租公寓业务的拓展。公司将采取“对外拓展项目与品牌建设,对内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策略,有效利用股东资源,加快新项目的落地与管理规模化,从而提升企业经营效益。董事会还计划探索适应新政策导向的业务模式、新领域及合作机会。公司将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寻求更多创新与合作的可能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开拓新路径。
(二)深化子公司稳健经营与业务突破
在2024年,董事会将着重推动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实现新的业务突破。长发国际货运大幅缩减光伏业务规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
提升业务毛利水平;长望科技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加速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世灏国际在化解重要客户流失风险的同时,要优化业务结构,加强成本效益测算,强化绩效联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运营;住房租赁公司要通过赵巷绿洲·智谷人才公寓项目运营,建立公司在园区住宿服务的口碑,提升项目经营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长发货运要积极面对新能源车牌快速发展的势头,优化业务结构和模式,创新租赁业务并优化客户结构,增强业务的市场拓展能力。
(三)强化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新《公司法》的实施,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持续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四)增强风险管控管理能力
围绕“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内控理念,董事会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法务体系建设,持续提高风险识别、分析和处置能力;加强各类业务运营监管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内嵌入业务流程,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化管理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五)强化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的基础上,严守信息披露“质量关”,如按照计划编制及披露公司年度ESG报告等,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传递公司投资价值。推动公司价值高质、高效传递,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董事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增进投资者的了解与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融洽、互信的良好关系,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稳定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
议案二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舒锋
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方式会议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投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长江投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长江投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2项议案;报告期内,审核了4次定期报告,并形成了监事会审核意见书;监事还列席了2次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3次股东大会会议,听取或查阅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二、监事会对公司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现场检查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七)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日常加强与公司计财、审计、风险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并通过不定期的现场调研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关于公司管理层识别出一项有关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运行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关注管理层的整改进展,监督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同时,针对公司管理层识别出的内控缺陷及问题,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安庆长投矿业的管控,长投矿业已通过法人治理相关程序,成功变更长投矿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截至目前,长投矿业组织架构流程的运行缺陷已整改完成。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力度,将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此报告。谢谢大家!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
议案三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86,258.58 | 127,157.59 | -32.16 | 110,075.10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5,753.96 | 127,101.14 | -32.53 | 109,80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0.18 | -1,420.97 | 不适用 | -13,50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44.15 | -2,261.52 | 不适用 | -17,43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2.13 | 8,867.66 | -119.53 | 9,437.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4 | 不适用 | -0.3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4 | 不适用 | -0.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6 | 不适用 | -0.4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1 | -6.96 | 增加11.37个百分点 | -48.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0 | -11.07 | 减少3.53个百分点 | -62.58 |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623.95 | 19,717.95 | 4.59 | 21,134.26 |
总资产 | 74,628.65 | 77,364.97 | -3.54 | 81,101.45 |
二、 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物流及仓 储服务 | 77,966.09 | 74,739.12 | 4.14 | -35.34 | -35.53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产品销售 | 7,370.48 | 5,157.89 | 30.02 | 15.57 | 16.49 | 减少0.55个百分点 |
合计 | 85,336.56 | 79,897.01 | 6.37 | -32.78 | -33.62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物流及仓储服务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货运代理业务因航线运价下降导致收入下降。产品销售营业收入较上年上升主要是报告期内气象产品订单业务量增加导致销售量增加。
三、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情况及其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4,480,857.39 | 18.02 | 219,805,624.07 | 28.41 | -38.82 | 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理财规模增加以及物流企业支付供应商款项早于销售回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0,828,000.23 | 18.87 | 103,501,045.58 | 13.38 | 36.06 | 主要为期末理财规模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8,482,586.93 | 1.14 | 1,400,000.00 | 0.18 | 505.90 | 主要为子公司长发国际货运销售业务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37,850,958.72 | 31.87 | 190,869,655.19 | 24.67 | 24.61 | 主要为物流企业销售未到回款期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395,000.00 | 0.05 | -100.00 | 主要为子公司长发国际货运应收票据到期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221,141.25 | 0.03 | 77,662.50 | 0.01 | 184.75 | 主要为气象企业结算期一年以内的应收质保金自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4,782,796.57 | 0.64 | 2,382,590.05 | 0.31 | 100.74 | 主要为留抵增值税增加以及预缴所得税所致。 |
在建工程 | - | - | 59,871.56 | 0.01 | -100.00 | 子公司长望科技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1,048,571.30 | 4.16 | 51,888,833.83 | 6.71 | -40.16 | 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
商誉 | 1,605,428.52 | 0.22 | 9,648,873.91 | 1.25 | -83.36 |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86,407.63 | 0.04 | 700,885.35 | 0.09 | -59.14 | 主要为子公司世灏国际装修支出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107,355.73 | 1.49 | 5,557,343.81 | 0.72 | 99.87 | 主要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825.00 | 0.01 | 3,493.00 | 0.00 | 1,297.80 | 主要为气象企业结算期一年以内的应收质保金自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合同资产所致 |
预收款项 | 3,345,615.52 | 0.45 | 82,977.66 | 0.01 | 3,931.95 | 主要为物流企业预收合同款项所致 |
应交税费 | 2,675,808.05 | 0.36 | 4,916,099.30 | 0.64 | -45.57 | 主要为企业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6,995,493.94 | 2.28 | 48,276,102.56 | 6.24 | -64.80 | 主要为公司根据仲裁裁决结果行使抵销权抵销股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转让款所致 | ||||||
租赁负债 | 9,484,759.59 | 1.27 | 32,034,735.30 | 4.14 | -70.39 | 主要为物流企业支付租赁费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 | - | 634,210.00 | 0.08 | -100.00 | 主要为子公司长望科技核销长期不需支付的款项所致 |
预计负债 | 2,173,863.76 | 0.29 | 1,487,539.00 | 0.19 | 46.14 | 主要为气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41,268.54 | 1.35 | 3,431,960.02 | 0.44 | 192.58 | 主要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2,749,628.92 | 0.36 | -100.00 | 主要为物流企业预收合同款项结算期少于一年重分类所致 |
2、 主营费用及税费情况及其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2023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1 | 销售费用 | 1,379.14 | 1,790.92 | -22.99 | 1.60 |
2 | 管理费用 | 4,842.84 | 4,599.95 | 5.28 | 5.61 |
3 | 财务费用 | 168.44 | -681.22 | 不适用 | 0.20 |
4 | 研发费用 | 662.74 | 415.21 | 59.62 | 0.77 |
5 | 所得税费用 | 629.20 | 577.42 | 8.97 | 0.73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子公司长发国际货运销售减少,与业务直接相关的人员支出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及物流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增加人工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子公司长发国际货运及长江香港外币业务汇兑收益较上期减少,公司借款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以及租赁负债本金减少的影响未达到汇兑损益减少额变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报告期内气象企业研发投入增加所致。企业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部分公司未全额确认坏账准备和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四、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2.13 | 8,867.66 | -119.53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0.90 | -3,424.68 | 不适用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35.76 | -3,419.15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货运代理业务经营性付款增加大于货运代理业务经营性回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年新增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年支付利息、支付股利以及按照新租赁准则支付租赁费用所致。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
议案四
长江投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将紧扣“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以“创新、开拓、深改、风控”作为年度工作主题,切实落实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公司根据2024年重点工作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预算正式案,具体报告如下:
一、经营计划
公司继续推进“稳定主业发展、培育拓展项目与探索新业务”的“2+1+X”业务战略,促进全面发展与创新。在“现代物流”与“气象科技”两大主业板块,公司要确保可持续发展:物流板块要推进绿色发展战略、提供定制解决方案、深化区域合作及完善风险管理等措施,以增强服务质量与市场竞争力;气象科技板块要坚持“立足气象行业,拓展行业气象”的发展战略,深化行业应用战略,提升产品技术和服务品质。同时,公司要将“长租公寓”项目作为新动能重点培育,并提供全面租赁管理服务,通过市场营销与物业改造,提升品牌竞争力。此外,公司要积极探索新业务、领域和模式,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遵循“安全性、盈利性、成长性”原则,培育新盈利增长点,推动长期发展。
二、营业收入预算
考虑内外部竞争环境及经营计划,本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预
算为48,345.92万元人民币,按业务分类的预算营业收入如下:
业务分类 | 2024年预算营业收入(万元) |
物流及仓储服务 | 40,346.78 |
产品销售 | 7,487.09 |
其他业务 | 512.05 |
合计 | 48,345.92 |
注: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是,出于稳健经营的角度,对物流板块的客户进行了主动筛选,减少潜在风险较大的业务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
议案五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01,767.9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8,318,768.84元。
鉴于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不分配现金股利,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
议案六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
议案七之一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国兴)
各位董事: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投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肖国兴,男,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曾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经济法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独立董事、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肖国兴 | 9 | 9 | 0 | 0 | 否 | 1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了管理层提交的《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我分别从战略角度和投资决策角度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各项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内容,并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交流。我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三年行动规划的制定、利润分配、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其他工
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定期转发监管相关信息、新规解读并协助本人报名参加监管部门相关培训,助力本人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质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针对公司管理层识别出的内控重要缺陷及相关问题,本人听取管理层的整改进展,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及管理措施,报告期内,管理层规范了内控制度执行,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该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一名非独立董事的变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该次变更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关于制定长江投资《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董事会议案。我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长江投资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2024年完成董事会换届之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4年6月
议案七之二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涛)
各位董事: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投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刘涛,女,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上海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财务系副教授,兼任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上海建桥教育集团(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梅斯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港交所上市)独立董事、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在财务、经营管理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涛 | 9 | 9 | 0 | 0 | 否 | 2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2年从公司领取报酬情况、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关于制定长江投资《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
核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2023年度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等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2022年度各类资产减值等相关议案,审议四次定期报告,此外,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参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我在各项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内容,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交流。我作为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三年规划的制定、利润分配、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定期转发监管相关信息、新规解读并协助本人报名参加监管部门相关培训,助力本人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质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针对公司管理层识别出的内控重要缺陷及相关问题,本人听取管理层的整改进展,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及管理措施,报告期内,管理层规范了内控制度执行,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该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一名非独立董事的变更。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该次变更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了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关
于制定长江投资《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议案。我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长江投资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司2024年完成董事会换届之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对本人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4年6月
议案七之三
长江投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敏)
各位董事:
作为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江投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袁敏,男,1975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教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维视艾康特(广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嘉拓智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未超过3家。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会计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袁敏 | 9 | 9 | 0 | 0 | 否 | 3 |
2.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2022年度各类资产减
值等相关议案,审议四次定期报告,此外,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职责及会议召开形式,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审议了提名公司董事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了公司董事及高管2022年从公司领取报酬情况、2022年度公司领导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关于制定长江投资《领导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版)》、2023年度公司领导人员薪酬标准核定等议案。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通过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公司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各项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内容,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交流。本人作为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公司利润分配、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内部控制、选聘年度审计机构、董事提名、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沟通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
中存在的风险及财务问题、内部控制状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出席了长江投资2022年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等两次业绩说明会,通过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进一步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桥梁。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及时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加以回应并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定期转发监管相关信息、新规解读并协助本人报名参加监管部门相关培训,助力本人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履职质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对长投矿业的现状、问题、已采取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影响等进行了解和确认,同时对世灏国际的治理、生产经营情况、潜在的商誉减值及潜在的争议进行了跟踪,对长望科技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关注。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针对公司管理层识别出的内控重要缺陷及相关问题,本人听取管理层的整改进展,督促并指导管理层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及管理措施,报告期内,管理层规范了内控制度执行,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续聘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该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一名非独立董事的变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
发现其违反《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认为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该次变更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的规定,公司年度报告中将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到勤勉尽责、忠实守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秉持专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高上市公
司的质量。特此报告,谢谢大家!
2024年6月
以上三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审议。
议案八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借款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长江投资2024年度资金状况、授信情况、贷款情况和转贷计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67,000万元(含周转额度、拟储备借款额度及项目借款额度),其中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4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项目借款不超过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长期。本次借款总额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
议案九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规合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资金的闲置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授权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投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均含本数),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四)授权品种
授权开展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二)风控措施
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在事前、事中分别分析和跟踪相关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请审议。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