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1,405,252,709 | 41.14% |
2 | 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298,013,245 | 8.73% |
3 |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 81,109,838 | 2.37% |
4 | 财通证券资管-杭州富阳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3,028,555 | 1.55% |
5 | 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9,986,286 | 1.46% |
6 | 财通证券资管-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9,418,876 | 1.15% |
7 | 财通证券资管-杭州富阳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1号 | 39,200,136 | 1.15% |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8 | 财通证券资管-杭州富阳富投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8,748,445 | 1.13% |
9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125,579 | 0.88% |
1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27,033,216 | 0.79% |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目前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