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11:45在海宁浙大圆正国际酒店1楼东区桂雨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选举章剑敏先生担任公司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九届监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