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徐晓东先生近日向公司董事会辞去总经理等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王正甲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九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刘伟先生、童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童超先生同时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九届董事会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童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徐晓东先生近日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等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提名王正甲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7月10日14:30在公司33楼3310会议室召开,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