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10点,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已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余乐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业务流程,强化法务管理,董事会同意撤销综合办公室二级机构“法务中心”,成立公司法务中心,作为公司
直属机构进行管理。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其他职能部门及职责无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筹建选煤厂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3-043号公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在公司本部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由本次董事会提交的《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新密选煤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