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关于与中煤科工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煤科工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盘活资产,提升运营能力,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工金租”)通过直租或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公司拟用部分设备类资产,以直租或售后回租方式与中煤科工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融资期限为直租不超过5年、售后回租不超过2年。
二、交易对方中煤科工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中交C谷铭海中心6号楼708、709、710、711
4.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5.注册资本:98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设备类资产(以实际签定的合同为准)
2.权属:售后回租资产权属为郑州煤电,该等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
4.租赁方式:采用直租或售后回租方式
5.租赁期限:直租不超过5年,售后回租不超过2年
6.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固定资产,会增加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融资租赁涉及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